舞蹈,是以人體有節奏的動作帳篷出租爲基本語言,構成了舞蹈藝術形象強調的“律動”,因此,舞蹈燈光的變化也就必須具備有“節奏的律動”這一與衆不同的特點。舞蹈燈光的布光方式不同于戲劇、電影和電視的燈光。因爲舞蹈是一種動態藝術,強調肢體在空間中的變化,不僅具有橫向桌椅出租流動,還包含了旋轉、彈跳等大幅度變化空間的身體動作,因此,表演空間相對其他舞台藝術要大許多,所以需要大會場佈置面 積布光,強調側、逆光的運用。更好的體現舞蹈演員的曲線及身體運動軌迹,相比這下,舞蹈肢體的表現比起面部表情更爲重要。而在運用色彩方面主要是根據舞蹈 作品所要傳達的主題思想及人物情感來設定。由于舞蹈更注重寫意,且極富象征意義,所以舞蹈的燈光也大多是采用大色塊的誇張手法。綜上所述,也就構成了舞蹈 燈光的三大特點:變化大塊,布光大塊,用色大塊。
一、燈光可以制造空間
人們常說,空間無所不在。可是在舞台上,如果沒有燈光的聚集、投射,觀衆看到空間的是單一的,缺少層次的。所以,燈光猶如觀衆眼睛的指揮棒,它會跟隨著舞蹈演員的調度不停變化,光束投射在哪裏,觀衆的眼睛就看舞台架設到 哪裏,緊緊地跟隨,不會錯過任何一個細微的肢體動作。同樣,舞台上的空間大小也是由燈光來控制的。由于燈光在舞台上的照射是以塊面來拼接,所以它可以隨意 地無限擴張,無限縮小,小到一個人的一張臉,大到觀衆可以看到舞台上的每一個角落,而且燈光還可以在舞台上制造出一個個單獨而又互不關聯的空間,像萬花筒 一般神奇,絢麗。
二、燈光可以營造環境
首先,在舞台上,由于故事情節的需要會出現人們所看到或者是所想象到的各種各樣的環境,例如:房子、山、樹林和河流等等,而燈光地運用可以賦予它們生命和活力,讓觀衆産生身臨其境的感覺。其次,在觀衆面前呈現出各種各樣的虛擬環境,也是燈光的最大功能之一。燈光可以在燈光音響不 同的角度,不同的亮度及光色對某一組布景的照射下,營造出某一個特定的環境,例如:白天、黑夜、陽光下、火光中、樹影下等等,只要是人們能在日常生活中所 能看到的,燈光都可以在舞台上創造出來。最後,燈光色彩可以輔助場景中的硬景渲染作品中所需要的氣氛。例如:迎接嫁娶的熱鬧場面,生離死別的嚴肅場面,難 舍難分的溫馨場面,扣人心弦的緊張場面等等。
三、塑造人物的外觀形象
舞蹈中的人物,時常會隨著作品情節,環境的不同變化而變化身體質感,狀態,情緒等等,而燈光可以根據這樣變化需要,在不同的環境、情景中,塑造出某種 特定的光照形象,使此形象的外觀融入到特定的環境、情節之中,再投擲于觀衆的視覺、感覺之中。例如:一對難舍難分的戀人,一個活潑可愛的小女孩,一名堅韌 不拔的戰士,一位濃妝豔抹的少女,一個滿腹經綸的知識分子,一位飽經風霜的老人等等。這些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除了通過服裝造型對一個演員的修飾之 外,還可以通過燈光的色彩,角度等因素在外觀上加以補充,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動地展現在觀衆的面前。
四、揭示人物的心理變化
在大部分的舞台表演藝術中,演員的表演是按照導演、劇本等要求表現。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也需要演員通過台詞、表情、調度及肢體等不同的形式表達,而燈光 可以根據作品中特定人物的心理變化,用燈光特有的表現手段,展示在演員的外觀上,把劇中人物的情感及心理變化表現得更透徹,更鮮活。例如:劇中人物的愉 悅、悲傷、惆怅、憤怒、膽怯、瘋狂、羞澀、慈祥等各種情緒。
綜上所述,燈光在舞蹈表演中形成的特點是來自于舞蹈這一綜合性強且有著特殊表現形式的藝術門類。日本舞蹈家邦正美非常強調燈光設計與舞蹈創作的配合, 他認爲“對舞蹈來說,燈光是非常重要的,燈光起著舞台裝置或題材陳述的輔助作用,而且還會左右演出空間的大小,使空間更加具有特色”。因此,只有包括音 樂、燈光、服裝、化妝及肢體等藝術形式一起參與創作,才能共同産生靈感。更加深刻且准確的體現作品的實質內涵,那種由導演說教的機械式配合,是沒有靈魂的 光與色。
- Dec 26 Thu 2013 11:48
舞台架設-舞台燈光對舞蹈的意義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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